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,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。我市正在开展的公共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,未雨绸缪、防患未然,“自找伤疤”“对症下药”,表明了筑牢安全屏障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。
“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,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。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,点明了维护公共安全的关键所在——必须依靠群众、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参与,吹响全社会维护公共安全的号角。
加强公共安全、整治隐患,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人民群众生活在城市的每一处,连接着安全系统的神经末梢,他们所在之处,就是公共安全的主战场,无论是城中村、老旧小区的私搭乱建现象,还是基础设施建设、燃气安全监管、建筑施工安全等,都与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。因此,我们要发扬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,借鉴“枫桥经验”“朝阳群众”维护公共安全的典范作用,借助群众无所不在的雪亮眼睛,尊重群众的安全意愿,理解群众的安全关切,善用社会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化危为安。
公共安全纷繁复杂,仅靠管理部门单打独斗显然是不行的。管理部门和群众在公共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过程中的角色定位,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工作关系,而是合作关系,其共同目标是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、市容环境、居住环境、社会环境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,拓宽参与路径,创新方式方法,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,从“我治理”转变为全民共治的“我们治理”,最大限度地激发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的群众力量。
维护公共安全,人人都有责,人人需尽责。每个人都是公共安全的主体,都应承担一份公共安全的责任,只要大家携手努力,就一定能创造安全有序、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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